43 關於刑法第 2 條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(A)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,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裁判時之法律
(B)累犯加重、自首減輕等法定加減原因之變更,適用行為時之法律
(C)犯罪所得沒收之規定變更時,適用裁判時之法律
(D)行為人經判通姦罪確定並在服刑中,縱使通姦罪經大法官宣告違憲,仍不得免除其刑之執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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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88), B(91), C(227), D(56), E(0) #3928817

詳解 (共 6 筆)

#7408148
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行為時之法律。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,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。
沒收、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。
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,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,而法律有變更,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,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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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08569
答案:(C) 犯罪所得沒收之規定變更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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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13895
類型 規則 白話記法 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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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15065
(A) X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,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裁判時之法律
6a3763a5cf154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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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19546

這題考的是**刑法第 2 條(從舊從輕原則)**的核心概念,也是國考法學知識(法緒)和刑法非常常考的「陷阱題」。
你選 (B) 是非常可惜的,因為這選項的敘述方式極具欺騙性。我們一起把這四個選項逐一拆解,釐清背後的法理:
### 正確答案:(C)
## 選項逐一解析
### (A)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,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裁判時之法律
* **錯誤原因:** 根據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,**保安處分**原則上適用**裁判時**之法律。但是!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及現行實務見解強調,如果是**「拘束人身自由」**的保安處分(例如感化教育、監護處分等),因為涉及人身自由的重大限制,基於罪刑法定主義,**依然要適用刑法第 2 條第 1 項的「從舊從輕原則」**(即原則上適用行為時,除非裁判時法律較有利)。
* **關鍵法條:** 刑法第 2 條第 1 項、第 2 項特別區分。
### (B) 累犯加重、自首減輕等法定加減原因之變更,適用行為時之法律
* **錯誤原因:** 這就是最容易踩到的陷阱!累犯加重或自首減輕,屬於**實體刑罰**的法律變更。只要屬於實體刑罰的變更,一律都要回到刑法第 2 條第 1 項的**「從舊從輕原則」**來決定,而不是死板地「適用行為時之法律」。
* **正確說法:** 應該是「比較行為時法與裁判時法,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」。選項直接寫死「適用行為時之法律」,忽略了「如果裁判時法比較有利」的可能性,所以錯誤。
### (C) 犯罪所得沒收之規定變更時,適用裁判時之法律
* **正確原因:** 這是 2016 年沒收新制修法後的超級重點。
* **關鍵法條:** 刑法第 2 條第 2 項明文規定:「沒收、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,適用**裁判時**之法律。」沒收在現行刑法體制下具有獨立的法律效果(類似不當得利回收的性質),因此採取**絕對的「從新原則」(適用裁判時法)**,不適用第一項的從舊從輕比較。
### (D) 行為人經判通姦罪確定並在服刑中,縱使通姦罪經大法官宣告違憲,仍不得免除其刑之執行
* **錯誤原因:** 依據《憲法訴訟法》規定,宣告刑事法律違憲之判決,對於該判決宣告前已確定之刑事判決亦有溯及之效力。
* **正確說法:** 當年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後,檢察總長可以提起非常上訴;若人在服刑中,依法應**釋放並免除其刑之執行**。
## ? 複習小筆記
記憶刑法第 2 條的法律變更適用,可以用這張簡單的表格:
| 處分性質 | 適用原則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**一般主刑、副刑、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** | **從舊從輕原則** (第 1 項) | 比較行為時與裁判時,哪個有利選哪個(選項 B 的陷阱所在)。 |
| **沒收、非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** | **絕對從新原則** (第 2 項) | 一律適用**裁判時法**(選項 C 正解)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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