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,下列何者之自治,以法律定之?
(A)縣(市)
(B)省
(C)直轄市
(D)鄉(鎮、市)
答案:登入後查看
統計: A(236), B(83), C(428), D(52), E(0) #3930285
統計: A(236), B(83), C(428), D(52), E(0) #3930285
詳解 (共 6 筆)
#7411808
憲法第118條明文規定:直轄市之自治,以法律定之。
47
0
#7420498
正確答案是 (C) 直轄市。
憲法本文規定各層級自治的依據如下:
- (A) 縣(市):以縣自治法定之(憲法第 121 條)。
- (B) 省:以省自治法定之(憲法第 112 條)。
- (C) 直轄市:以法律定之(憲法第 118 條)。
- (D) 鄉(鎮、市):憲法本文未規定(現行由《地方制度法》定之)。
ㅤㅤ
|
你的直覺完全正確!《地方制度法》、《省自治法》、《縣自治法》全部都是法律。
這題不能選其他選項的關鍵,在於題目強調了「依憲法本文之規定」這八個字。這是一題純粹考憲法條文死背的法規題:
簡單來說:
雖然它們本質上都是法律(或具有法律效力),但憲法本文在文字上,只有對「直轄市」直接寫了「以法律定之」;對省和縣則是寫了專有的「省自治法」和「縣自治法」。答題時必須完全依照憲法字面上的規定來選。 現行實務上,因為後來通過了《憲法增修條文》,這些舊規定已經凍結,現在不分省、市、縣、鄉,確實都統一改用《地方制度法》這部法律來規定了。
ㅤㅤ
|
4
0
#7417667
依據《中華民國憲法》本文第 118 條之規定:「直轄市之自治,以法律定之。」 因此選項 (c) 為正確答案。
? 選項錯處分析
- ❌ (a) 縣(市):依據憲法本文第 10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,縣自治的依據為「省縣自治通則」,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,而非單以法律直接規定個別縣市之自治。
- ❌ (b) 省:依據憲法本文第 112 條規定,省得召集省民代表大會,依據「省縣自治通則」制定「省自治法」。
- ❌ (d) 鄉(鎮、市):憲法本文並未對鄉(鎮、市)的自治有直接以法律定之的規定。在現行制度(如地方制度法)中,鄉(鎮、市)與直轄市、縣(市)同為地方自治團體,但這屬於現行法律與增修條文建構的架構,並非「憲法本文」的原意。
2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