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 下列何者不是課程評鑑的對象?
(A) 部定課程
(B) 自主課程
(C) 課程總體架構
(D) 校訂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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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75), B(227), C(71), D(5), E(0) #3944678
統計: A(75), B(227), C(71), D(5), E(0) #3944678
詳解 (共 5 筆)
#7490013
依據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》與相關實施要點規定,學校辦理課程評鑑的對象主要包含「課程總體架構」、「部定課程」及「校訂課程」。選項中的「自主課程」並非我國課綱規定的正式課程評鑑對象名詞,故選 (B)。
(A) 部定課程:屬於課程評鑑的對象(領域/科目學習課程)。
(C) 課程總體架構:屬於課程評鑑的核心對象之一。
(D) 校訂課程:屬於課程評鑑的對象(如彈性學習課程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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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636249
現實中到底有沒有「自主課程」?
在法規/課綱裡(完全沒有):108 課綱中只有「自主學習」(安排在彈性學習時間內),並沒有任何一個官方課程分類叫「自主課程」。
在日常口語/大學計畫中(偶爾出現):有些大學的高等教育深耕計畫,或是某些實驗學校,會把學生自主提案開設的微學分課程稱為「自主課程」,但那屬於個別學校或計畫的俗稱,並非我國國民教育法規所定義的正式課程類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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