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 下列何者非刑法第 57 條所規定的科刑輕重標準?
(A)媒體有無報導
(B)犯罪時所受之刺激
(C)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
(D)犯罪後之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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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95), B(0), C(1), D(1), E(0) #4002256
統計: A(95), B(0), C(1), D(1), E(0) #4002256
詳解 (共 3 筆)
#7491229
答案選 (A)。
解析
這題是刑法總則關於「法官量刑(科刑標準)」的法條純記憶題,考點就是 中華民國刑法第 57 條 所列舉的 10 款事由。
法官在判決決定刑度輕重時,必須審酌一切情狀,特別是與「犯罪行為人」或「犯罪事實」本身有直接關聯的因素。我們用邏輯和法條直接秒殺:
逐一選項秒殺:
- (A) 非科刑標準(正確答案)
- 「媒體有無報導」屬於外界的輿論關注度,與犯罪者本身的惡性、犯罪動機或情節完全無關。法官辦案必須依據法律與事實,不能受到媒體渲染、名嘴評論或網路輿論的左右。因此,這絕對不是刑法第 57 條規定的法定審酌標準。
- (B) 是科刑標準
- 名列刑法第 57 條第 3 款: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。」(例如:是否受到被害人長期精神虐待、言語激怒等)。
- (C) 是科刑標準
- 名列刑法第 57 條第 5 款:「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。」(例如:行為人是高學歷知識份子,還是缺乏教育、與社會脫節的邊緣人,會影響罪責的評價)。
- (D) 是科刑標準
- 名列刑法第 57 條第 10 款:「犯罪後之態度。」(例如:是否有坦承犯罪、向被害人道歉並達成和解賠償,還是矢口否認、毫无悔意)。
必考精華記法
刑法第 57 條 規定的 10 款量刑密碼,可以簡單區分為三大類,在考試時用這三大方向去審視,不管題目怎麼變都能輕鬆答對:
- 關於犯罪本身(動機與過程):動機、目的、刺激、手段、危險或損害。
- 關於犯罪人(身心與背景):生活狀況、品行、智識程度、與被害人之關係。
- 關於犯罪後(事後表現):犯罪後之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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