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 有關公法與私法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
(A)兩者之區別僅屬學理見解
(B)政府不可與廠商訂立私法契約
(C)公法皆為強制規定,私法均為任意規定
(D)我國區別公法與私法之實益之一在於司法救濟途徑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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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5), B(5), C(12), D(171), E(0) #4026304
統計: A(5), B(5), C(12), D(171), E(0) #4026304
詳解 (共 4 筆)
#7510105
答案:(D) ✅
各選項解析
(A)錯 ❌
公法與私法的區別不只是學理上的分類,在我國具有實際法律效果,例如會影響:
* 適用哪一套法律
* 司法救濟途徑
* 管轄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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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錯 ❌
政府可以與廠商訂立私法契約。
例如政府採購、租賃等,在一定情況下就是以私法關係進行。
? 政府不是所有行為都是公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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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錯 ❌
不能說:
公法=全部強制規定;私法=全部任意規定。
公法中也有不同性質的規定,私法中也存在強制規定,例如民法部分規定不得由當事人任意排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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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正確 ✅
公法與私法的區別,在我國確實具有司法救濟途徑不同的實益。
例如:
* 公法關係 → 原則上由行政法院審理
* 私法關係 → 原則上由普通法院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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