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2 關於妨害秘密罪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
(A)醫師洩漏因看診而得知之病人病歷資料,構成刑法第 316 條洩漏業務知悉秘密罪
(B)工程師洩漏依契約應守密之商品製作方法,構成刑法第 317 條洩漏工商秘密罪
(C)軍人洩漏因業務而得知之國防秘密,構成刑法第 316 條洩漏業務知悉秘密罪
(D)借用他人電腦,從而無意間從他人之電子郵件得知他人秘密,並加以洩漏者,構成刑法第 318 條之 1 洩漏因電腦知悉秘密罪

答案:登入後查看
統計: A(6), B(1), C(78), D(13), E(0) #4002274

詳解 (共 4 筆)

#7475894
答案:(C)軍人洩漏因業務而得知之國防...
(共 776 字,隱藏中)
前往觀看
7
0
#7491347
這題是「妨害秘密罪章」經典條文辨析題。看起來每個選項都很像,但只要用「特定身分對對碰」「主觀故意判定法」,3 秒鐘直接抓出冒牌貨!
題目要選一個「錯誤」的敘述,答案選 (C)。本題因為 (C) 與 (D) 在法律定義上都有重大瑕疵,屬於複數瑕疵選項(一題雙黃蛋)!
拆解
破綻一:(C) 嚴重錯誤!軍人洩密不歸這條管
  • 大絕招【特定身分對對碰】:打開刑法第 316 條,這是一條「專門限制特定專業人士」的法條。裡面用「列舉」的方式寫得很清楚,只有以下這些人適用:
    • 醫師、藥師、心理師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宗教師(神父/和尚)等 
  • 關鍵:法條裡壓根沒有「軍人」這兩個字!軍人如果洩漏國防秘密,直接移送適用《陸海空軍刑法》或刑法外患罪章,絕對不會構成第 316 條的業務洩密罪。因此 (C) 敘述完全錯誤,直接鎖定! 
破綻二:(D) 同樣錯誤!「無意間」根本不處罰
  • 大絕招【主觀故意判定法】:刑法第 318 條之 1「洩漏因電腦知悉秘密罪」,在法律上的發動前提是行為人必須有「故意」
  • 關鍵:題目寫借用電腦「無意間(過失)」看到電子郵件,這代表他在「取得秘密」的當下根本沒有故意。既然這條罪不處罰過失犯,(D) 說會構成該罪也是錯誤的!
  • (註:此題為國家考試(法警)考古題,出題老師當初的核心標的是考 (C) 的身分限制,但 (D) 的主觀要件同樣落入錯誤陷阱,屬於典型的爭議雙錯題,皆可破題!)
檢視其餘正確選項(複習常考重點)
  • (A) 正確:醫師洩漏看診病歷,完全該當第 316 條「醫師...因業務知悉他人秘密罪」。
  • (B) 正確:工程師依契約有保密義務,卻洩漏製程方法,完全該當第 317 條「洩漏工商秘密罪」。
核心口訣
下次看到妨害秘密罪,先抓「身分」(是不是那十種專業人士) 再看「故意」,答案閉著眼睛都能選對!
1
0
#7478616
答案:C 這題是在考刑法第316條到第...
(共 591 字,隱藏中)
前往觀看
1
0
#7503817

答案是 (C)。

這題最重要的是分辨 刑法第316、317、318條之1 各自保護的秘密類型。

(A) 醫師洩漏病歷資料 → 正確 ✅

刑法第316條:

醫師、藥師、藥商、助產士、心理師或其他醫事人員,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萬元以下罰金。

醫師因看診知道病人的病歷、病情等秘密,之後無故洩漏:

? 符合第316條
? 成立洩漏因業務知悉秘密罪



(B) 工程師洩漏商品製作方法 → 正確 ✅

刑法第317條:

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,而無故洩漏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萬元以下罰金。

工程師因契約負有保密義務,知道公司的商品製作方法後洩漏:

? 屬於工商秘密
? 有契約上的保密義務
? 符合第317條。



(C) 軍人洩漏國防秘密 → ❌ 錯誤

這就是答案。

軍人因職務知道的國防秘密,不是刑法第316條所規定的「業務秘密」。

刑法第316條保護的是:

因業務知悉或持有的他人秘密

例如醫師的病歷、律師的客戶秘密等。

但軍人洩漏的是國防秘密,應涉及刑法其他關於洩漏國防秘密的規定,而不是第316條。

所以:

? C錯誤



(D) 借用他人電腦得知電子郵件秘密 → 正確 ✅

刑法第318條之1:

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萬元以下罰金。

甲借用他人電腦,因而知道他人的電子郵件秘密,之後又洩漏:

? 秘密是透過電腦或相關設備知悉
? 再加以洩漏
? 符合第318條之1。

0
0

私人筆記 (共 2 筆)

私人筆記#8538155
未解鎖
42.       42  關於妨害...
(共 679 字,隱藏中)
前往觀看
1
0
私人筆記#8537734
未解鎖
關於妨害秘密罪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...
(共 598 字,隱藏中)
前往觀看
0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