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陳老師為國中數學科專任教師,近期因班級經營壓力 與升學輔導負荷,自覺情緒緊繃、亟需調適身心。他 向人事室洽詢請假事宜,依 114 年新修正之「教師請 假規則」,下列哪一項規定錯誤?
(A)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 3 日,得以時計,並毋須檢 附證明文件
(B)身心調適假之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事假合計超 過 7 日者,應按日扣除薪給
(C)教師申請身心調適假時,學校不得拒絕,亦不得為 其他不利之處分
(D)身心調適假與事假之請假日數分開計算,教師於每 學年另有 3 日完整假別可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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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24), B(135), C(11), D(257), E(0) #3927397
統計: A(24), B(135), C(11), D(257), E(0) #3927397
詳解 (共 3 筆)
#7410695
正確答案:(D)
? 114 年「教師請假規則」—身心調適假重點
近年新增的身心調適假重點包括:
-
每學年 3 日
-
可以時計
-
不需檢附證明
-
屬於教師支持性假別
-
並與事假有明確計算關聯(不是完全獨立)
? 選項分析
(A) ✔ 正確
✔ 3日
✔ 可按時計
✔ 不需證明
→ 正確規定
(B) ✔ 正確
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計算
事假(含身心調適假)超過一定日數會影響薪資
→ 符合現行制度設計
(C) ✔ 正確
不得拒絕、不得不利處分
→ 屬於保障性規定
(D) ❌ 錯誤(正確答案)
說:
「身心調適假與事假分開計算,另有 3 日」
? 錯在:
-
身心調適假並非完全獨立假別
-
而是與事假有「併計」規範
-
不是「另外再給 3 日獨立假」
✅ 結論
✔ 正確答案:(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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