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 依 115 年修正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 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 9 條規定,學校接獲校園事件檢 舉後決定是否受理的程序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(A)校長應邀集校事會議全體委員召開會議,以記名投 票表決是否受理
(B)校長應邀集外聘之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一人,及校 事會議委員之教師代表、家長代表各一人召開會議, 以無記名投票表決,且校長僅得表示意見而無表決權 
(C)校長應邀集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及家長會會長共同決 定是否受理,校長享有最終裁決權
(D)校長得自行決定是否受理檢舉案件,無須召開會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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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46), B(360), C(20), D(3), E(0) #39273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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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09236
第 九 條學校接獲檢舉後,校長應邀集外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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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09526
為解決過往校園事件處理時,部分性質輕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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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10696
正確答案:(B) ? 115年修正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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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24273
(A) 校長應邀集校事會議全體委員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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