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 依 115 年修正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 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 9 條規定,學校接獲校園事件檢 舉後決定是否受理的程序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(A)校長應邀集校事會議全體委員召開會議,以記名投 票表決是否受理
(B)校長應邀集外聘之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一人,及校 事會議委員之教師代表、家長代表各一人召開會議, 以無記名投票表決,且校長僅得表示意見而無表決權 
(C)校長應邀集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及家長會會長共同決 定是否受理,校長享有最終裁決權
(D)校長得自行決定是否受理檢舉案件,無須召開會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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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: A(44), B(331), C(19), D(3), E(0) #3927398

詳解 (共 4 筆)

#7409236
第 九 條學校接獲檢舉後,校長應邀集外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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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09526
為解決過往校園事件處理時,部分性質輕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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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10696

正確答案:(B)

? 115年修正「校事會議」重點(第9條精神)

本題核心在於:
? 是否受理檢舉案件的決定程序

依規定流程:

  • 需由校長召集會議

  • 成員包含:

    • 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

    • 教師代表

    • 家長代表

  • 無記名投票

  • 校長僅能表示意見,不具表決權

? 選項分析

(A) ❌

全體委員+記名投票
→ 錯:應為無記名投票

(B) ✔ 正確

✔ 外聘專業人員+教師代表+家長代表
✔ 無記名投票
✔ 校長僅能表示意見、無表決權

? 完全符合新制精神

(C) ❌

由教師會理事長+家長會會長決定
→ 錯:沒有此決策模式

(D) ❌

校長可自行決定
→ 錯:必須經會議與投票程序

✅ 結論

✔ 正確答案:(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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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7424273
(A) 校長應邀集校事會議全體委員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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